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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臼街道祥博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滨五路东侧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石臼街道祥博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滨五路东侧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招标公司: 石臼街道祥博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权

项目地区:甘肃 甘南

免费查看原文

定于 202 5 年 4 月 27 日 9 : 3 0在中拍平台()公开拍卖:

一、 拍卖标的:

房屋五年期租赁权 。 所涉房屋位于 海滨五路东侧, 共 2排, 总建筑面积约 726.4平方米。

二、 竞买手续的办理:

1、 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均可参与竞买 。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a、拖欠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祥博股份经济合作社 集体财产恶意不还的。 b、 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 。 c、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有意竞买者请提前在中拍平台/系统实名注册,并于 2025年4月25日17时00分 前将竞买保证金 22万元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日照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账号:237708546206,开户行:中国银行日照海曲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3、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 2025年4月25日17时00分 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三、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 5 日内买受人须付清第一年度租金 及 履约保证金 1万元 , 剩余年度租金按年度交纳,应于上一年度租期到期一个月之前付清下年度租金,先交费后使用 ,详情见合同约定。

2 . 在 租赁期内未征得 委托人 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否则 委托人 有权解除合同。

3 . 租赁期满之前, 如 买受人 要求继续租赁, 须于租期届满 一个月 之前 书面向 委托人 提出,在同等条件下, 买受人享 有优先 承租 权 , 委托人 通过招投标、拍卖程序续租的情形除外 。

4、 本次拍卖的租赁权所涉房产为 临时性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 , 房屋室内水泥地面,内外墙刷漆,已吊顶,门窗已安装,通水电, 以实物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即视为已对该 房屋 建筑面积、消防、产权、质量等实物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核实,同意按现状承租房屋。买受人不得以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相关验收手续、产权手续、消防验收等原因拒付租金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也不得以上述原因向 委托人、拍卖人 主张其他权利。

5 、 租赁期间, 所产生的 电费 、 水费 、 物业管理费等 所有费用, 均由 买受人自行承担 。

6、 本次拍卖 起拍价、 成交价 均 为不含税价格,租赁期间 委托人 只负责提供租金收据,不提供租金发票。

7、本次拍卖的租赁权所涉房屋建筑面积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拍卖标的价款,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拍卖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 拍卖佣金或部分房租租金 。

3.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4、买受人需在成交后缴纳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 拍卖材料 ,并按照拍卖成交额的 0.15%另行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5.其他租赁事宜详见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人咨询。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 王 经理)

公司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兴海路 80号

日照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 2 5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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