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房建公寓段兰州车站卸污中心化粪池改造等3项技改采购公告
- 2025-05-06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房建公寓段兰州车站卸污中心化粪池改造等3项技改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CLHLZFJGYDHFCJG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房建公寓段
项目地区:甘肃 兰州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房建
公寓段兰州车站卸污中心化粪池改造等3项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LHLZFJGYDHFCJG
1. 招标条件
根据兰州局集团公司计统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庆阳站一站台北侧地面新建硬化面等 11 个项目预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5〕1-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技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房建公寓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兰州房建公寓段兰州车站卸污中心化粪池改造等3项技改
2.工程地点:兰州、羊木。
3.工程规模:施工图内所有工作量。
4.建设工期:90天(涉及营业线施工项目以实际施工时间计算)
5. 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
兰州车站卸污中心化粪池改造
第二标段
兰州西机务段室外供热管网改造
第三标段
羊木站区排水系统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明文件。
2. 本项目第一、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中标后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本次招标第一、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
6.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则因自身的原因而是合同被解除。
7. 为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本项目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已完或在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8. 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在近两年内有营业线施工业绩或经过营业线施工培训。
9. 本项目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机构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6日19时至 2025 年5月11日19时,在查看完整信息@163.com邮箱进行报名,(备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报名材料为投标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并在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金轮大厦四楼44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在了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同时提供标书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查看完整信息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查看完整信息
注:(标书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付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5月11日19时至2025年5月22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轮宾馆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 )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房建公寓段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247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 383 号金轮大厦
联系人:罗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监督电话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市电 查看完整信息 、路电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受理方式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徐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异议受理方式
8.1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
徐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8.2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8.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