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法院敦煌市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5-12-16
项目名称: 敦煌市人民法院敦煌市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GS-KJXY-20240查看完整信息01
招标公司: 敦煌市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项目地区:甘肃 酒泉
一、合同编号: GS-KCHT-2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名称: 敦煌市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S-KJXY-20240查看完整信息01
四、项目名称: 敦煌市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敦煌市人民法院
地址:无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共和街10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保险 1(敦煌市人民法院) ¥2,403.85 ¥2,403.85 1. 承保险种要求: · 强制性险种: 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额不低于国家法定标准。 · 主险: 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商业保险险种: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每座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 推荐性附加险: 供应商可根据经验推荐,但必须包含不计免赔率险。2. 保险条款与费率: · 必须使用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现行有效的机动车保险条款。 · 投标费率应基于行业标准费率,并提供最大的优惠折扣(具体折扣率需在报价中明确),且不得违反监管部门的费率规章。3. 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 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持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在采购单位所在地区(市/县)必须设有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级别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出单和理赔服务能力。4. 信息系统要求: · 必须具备与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的技术能力(如需要)。 · 必须提供功能完善的线上服务平台(官网/APP/公众号),采购单位授权人员可在线查询保单信息、办理批改、报案理赔等。服务要求:1. 承保服务要求: · 出单时效: 在收到完整的投保资料及确认付费后,【1个】 工作日内完成保单制作并送达(或电子保单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联系人。 · 批改服务: 对于车辆过户、信息变更等批改申请,在资料齐全后,【1个】 工作日内办结。 · 保单配送: 提供纸质保单的,应免费配送上门。2. 理赔服务要求: · 接报案响应: 提供7×24小时接报案和咨询服务。接到报案后,【10分钟】 内主动与报案人联系。 · 现场查勘时效: · 位于市区内的案件,查勘人员应在接到调度后 【30分钟】 内到达现场。 · 位于市郊或其他地区的案件,应与客户协商确定到达时间,但原则上不超过 【1小时】。 · 定损时效: · 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简单案件,现场定损或 【0.5个】 工作日内完成定损。 · 损失金额较高或疑难案件,应与客户协商定损时限,并定期通报进展。等等
合同金额: 2,403.8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零叁元捌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履约地点:敦煌市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敦煌市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敦煌市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