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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6年中卫-景泰-兰州等3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02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2026年中卫-景泰-兰州等3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7403001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

项目地区:甘肃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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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 2026 年中卫 - 景泰 - 兰州等 3 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 2026 年中卫 - 景泰 - 兰州等 3 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7403001 ,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 2026 年中卫 - 景泰 - 兰州等 3 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 3 个工程分别是中国电信中卫 - 景泰 - 兰州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中国电信中卫 - 白银 - 兰州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及中国电信重庆 - 昆明 - 西双版纳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 ,均为共建共享光缆建设工程,采购内容包含上述工程中高铁红线外电信自建部分、电信联通共建部分的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其中,中国电信初设投资约 18306.01 万元人民币, 中国电信采购 估算金额(含施工费及综合赔补费)为 3252.97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购估算金额合计( 含施工费及综合赔补费 )为 3404.18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涉及的安全生产费、规费及乙供材料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列和支付。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段

划分

工程名称

建设方

电信初设投资

省份

光缆长度

(公里)

估算

施工费

( 不含税 )

估算综合

赔补费

( 不含税 )

各标段采购金额合计

(不含税)

质量标准要求

1

中国电信中卫 - 景泰 - 兰州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

电信自建

3309.34

宁夏

38.71

713.03

157.40

2127.86

满足通信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甘肃

177.36

293.49

169.81

中国电信中卫 - 白银 - 兰州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

电信自建

3987.82

宁夏

49.43

590.33

138.52

甘肃

55.35

65.28

/

标段 1 小计

7297.16

/

320.85

1662.13

465.73

2

中国电信重庆 - 昆明 - 西双版纳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

电信、联通共建

11008.85

重庆

146.50

165.85

电信: 146.49

联通: 19.36

142.79

电信: 120.75

联通: 22.04

1276.32

电信: 1125.11

联通: 151.21

电信、联通共建

四川

221.50

253.50

电信: 190.20

联通: 63.30

156.00

电信: 109.49

联通: 46.51

电信自建

云南

197.70

384.47

173.71

标段 2 小计

11008.85

/

565.70

803.82

电信: 721.16

联通: 82.66

472.50

电信: 403.95

联通: 68.55

合计

18306.01

/

886.55

2465.95

电信: 2383.29

联通: 82.66

938.23

电信: 869.68

联通: 68.55

3404.18

电信: 3252.97

联通: 151.21

/

注:最终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以批准的工程设计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计划工期:

1.2.1 中国电信中卫 - 景泰 - 兰州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

1.2.2 中国电信中卫 - 白银 - 兰州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7 年 2 月 28 日前完工;

1.2.3 中国电信重庆 - 昆明 - 西双版纳光缆建设工程(高铁红线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完工。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以《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规〔 2016 〕 451 号)中的相关规定为基础按折扣报价,设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0% ;

综合赔补费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以初设批复后的估算综合赔补费为基础按折扣报价,设综合赔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5%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2.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 2.2.2 中涉及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处在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 建市〔 2020 〕 94 号 ) ,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初验或终验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相关证明文件;

( 2 )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数量不少于 3 个;

( 3 )所提供的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须为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 80 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 50 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施工业绩。

注 1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关键页、初验或终验报告 、发票 等,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及标的额等。 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均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 无法查询的应说明原因 ) 。 如合同中无光缆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应提供能证明光缆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提供框架协议或订单的,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协议,业绩数量以订单为准;如提供 单项合同的,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数量为准 。

注 2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除需提供注 1 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2.4 人员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1 人( 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不少于 1 人( 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 );

( 2 )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截止时间,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 3 )各标段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初验或终验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2 个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 80 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 50 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施工业绩;

注 1 :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及标的额、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及项目组成员页、初验或终验报告 、发票等。 如果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须同时提供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的盖章证明文件,用于证明项目负责人是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均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 无法查询的应说明原因 ) 。 如合同中无光缆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应提供能证明光缆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提供框架协议或订单的,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协议,业绩数量以订单为准;如提供 单项合同的,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数量为准 。

注 2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除需提供注 1 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 4 )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 1 人(操作项目限“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 1 人(操作项目限“低压电工作业“),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5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 2025 〕 6 号)《中国电信通信工程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2023 版)》(中国电信〔 2023 〕 151 号)的管理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函。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7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1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9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2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21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4 月 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邮 编: 100032

邮 编: 200050

联 系 人:赵阳

联 系 人:李星月、王仲钰、袁熇、梁梦琪、赵慧婷、王鑫铭、李劲波、朱雪青

电 话: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ao_yang@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wangzhongyu_1.sh@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6028查看完整信息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 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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